年金改革有違誠信? 當年警校招生簡章有證據
政府推動年金改革勢在必行,警察服務55歲的退休年齡也要被檢討。有一名退休警察出示一份民國五○、六○年代的警專招生簡章,上面載明服務滿25年就可領月退俸,且無年齡限制。這名退休警察痛訴「現在政府沒誠信,帶頭違法,任意違反契約,應該給警員公道,依當初的承諾履行合約」。
該名退休警察仍保留他當年參加警察學校考試的招生簡章,傳給立委吳志揚,指控政府沒誠信,要求應承諾履行合約。
依據該份簡章,員警可享五大項福利,其中第五項為「任警職25年以上,可按底薪支領退休金」。
而警察的固定月薪由3個項目組成:本俸或年功俸、專業加給和警勤加給,一般公務人員只有前兩項。
立委吳志揚表示,政府推動年金改革,不應製造職業別的對立,拿軍公教的退休金開刀,以為就可為年輕人帶來轉型正義,其實年輕人要的不是補貼,而是就業機會及可以發揮的舞台,追根究柢還是國家經濟太壞了。